资质分类 | 业务范围 | 承担业务范围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 只设甲级资质,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 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担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所属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 甲级: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丙级: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 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 甲级: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丙级: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建筑工程设计还设有丁级。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 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 承担规定的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 |
资质级别 | 申请标准 | 承担业务范围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10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 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8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
相关政策 | 改革举措 |
2020年7月2日,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 对于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对部分行业资质和部分专业资质进行整合,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乙级资质,将专项资质调整为通用专业资质。 |
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 会议提出,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会议明确,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其中设计资质由395项压减为156项,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 |
2020年11月30日,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 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其中,对于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调整为风景园林工程通用专业资质,且设甲、乙两级。改革要求,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和部分资质类别,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将除综合资质外的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积极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等修订工作,合理调整企业资质考核指标,设置1年的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
2020年12月17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 | 决定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六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
2021年3月2日,住建部印发《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 | 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
相关政策 | 改革举措 |
2018年3月1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批准成立自然资源部 |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 |
2018年12月29日,住建部下发《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的申报,不再开展相关审查审批工作。 |
2019年7月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自然资函〔2019〕341号) | 方案列明23项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显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责任单位为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 |
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自然资源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
2021年4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规划资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600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强规划专业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保障规划编制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启动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以后取得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延续核定和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升级核定工作。自2021年5月6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门户”提交核定申请。自然资源部正按照党中央“多规合一”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新的规划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新的规划资质申报标准出台后,将面向各规划编制单位全面开展资质认定工作。通过本轮城乡规划资质核定的规划编制单位,可在原证书有效期到期前申请核发新证。 |
类别 | 序号 |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 | 生效日期 | 签发机构 |
工程勘察设计 | 1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 2020.11.30 | 住建部 |
2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2019.04.23 | 国务院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019.04.23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4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2018.12.29 | 住建部 | |
5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2017.10.07 | 国务院 | |
6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 2016.06.28 | 住建部 | |
7 |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 2010.12.01 | 住建部 | |
8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2010.09.01 | 住建部 | |
9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2007.11.22 | 建设部 | |
绿色生态 | 1 |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 2020.03.04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2017.07.16 | 国务院 | |
3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 2015.09.11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
4 | 关于加快推荐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 2015.04.25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015.01.01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6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2.11.18 | 住建部 | |
7 |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 2011.01.26 | 住建部 | |
城乡规划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019.04.23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019.04.23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3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2017.10.07 | 国务院 | |
4 |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 2017.06.01 | 住建部 | |
5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 2011.01.26 | 住建部 | |
招投标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 | 2019.12.19 | 住建部 |
2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2019.03.13 | 住建部 | |
3 |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 2019.03.02 | 国务院 | |
4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2018.12.22 | 住建部 | |
5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 2018.06.01 | 发改委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017.12.28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7 |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2017.05.01 | 住建部 |
序号 | 文件名称 | 与行业相关的主要政策内容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深入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健全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 2021年3月 |
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到2022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国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0年8月 |
3 |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 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全面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竞争力。尽快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养老、家政、托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健康等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与试点示范。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购物场所。培育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开发一批适应境内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入境海岛游、近海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游、历史古都文化游等特色旅游。 | 发改委 | 2020年3月 |
4 | 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法律制度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亿公顷左右,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天然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为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2019年7月 |
5 |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 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 国务院 | 2019年5月 |
6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的通知 | 引导和支持规划、建筑、景观、市政、艺术设计、文化策划等领域设计人员下乡服务,大幅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 | 住建部 | 2018年9月 |
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 旅游发展全域化。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服务提升、全域系统营销,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和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旅游小镇、风情县城以及城市绿道、慢行系统,支持旅游综合体、主题功能区、中央游憩区等建设。依托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传统村落,探索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利用工业园区、工业展示区、工业历史遗迹等开展工业旅游,发展旅游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和旅游装备制造业。 | 国务院 | 2018年3月 |
8 |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18年1月 |
9 |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 | 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 2017年10月 |
10 |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规划设定了行业发展目标:提高建设计水平,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要求,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建筑设计产品。 | 住建部 | 2017年5月 |
11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双修”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 住建部 | 2017年3月 |
12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 | 国务院 | 2016年12月 |
13 | 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 |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工作,加强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 |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 2016年9月 |
1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 国务院 | 2016年2月 |
15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 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15年9月 |
16 | 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 着力推进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 | 国务院 | 2014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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