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发布(修订)时间 | 名称 | 立法/发文机关 | 主要内容 |
1 | 2013年12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环保部、国家质监总局 | 为了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规定了电池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2 | 2014年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
3 | 2015年12月 |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 | 为指导和推动电池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明确提出六类评价指标: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产生(控制)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
4 | 2016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 提出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
5 | 2016年5月 | 《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提出“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汇聚众智,加快构建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促进技术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优化,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 |
6 | 2016年7月 |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到2020年,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工业全领域全过程的普遍要求,工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绿色制造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
7 | 2016年8月 | 《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推动电池工业向绿色、安全、高性能、长寿命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新型一次电池,提高超长寿命(8年以上)碱性锌锰电池研发能力,在电池新材料领域鼓励一次电池高端拉伸钢带、电池隔膜材料、电解液材料等上游行业的发展。 |
8 | 2016年9月 |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为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提升多品种、多品牌家电产品深度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家居快速发展。从消费类电子产品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角度进一步完善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有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
9 | 2016年9月 | 《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 工信部 | 按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以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规标准绿色监管制度为保障,以示范试点为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实现制造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谐共融。 |
10 | 2016年11月 |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提出以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大力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中国制造全球竞争优势,推动制造强国建设。 |
11 | 2016年12月 |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 提出统筹整合优势资源,针对制造业薄弱与关键环节,系统部署工业互联网建设,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在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以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装备制造商与用户联合的模式,集成开发一批重大成套装备,推进工程应用和产业化等。 |
12 | 2016年12月 |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提出工业互联网是发展智能制造的关键基础设施。主要任务包括充分利用已有创新资源,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依托优势骨干企业,建设和完善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加紧制定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
13 | 2016年12月 |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环保部 |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指导环境管理与科学治污,引领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废电池利用,对废旧电池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分别详细规定,明确锌锰电池不属于重点控制的废电池品种。 |
14 | 2017年2月 |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 以“中国制造2025”的基本要求为主线,提出2020年部分和2025年全面实现中国化学电源强国的目标。制定出“十三五”更为清晰的具体目标与可实施方案以确保我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的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为我国“十三五”国民经济、社会、国防现代化全面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
15 | 2017年11月 | 《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提出“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
16 | 2019年8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其中“十九、轻工”之15“碱性锌锰电池600支/分钟以上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列为鼓励类。 |
17 | 2020年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污染环境的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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