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颁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
|
全国人大
|
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瞄准前沿领域。其中,在集成电路领域,关注集成电路设计工具、重点装备和高纯靶材等关键材料研发、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和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微机电系统(MEMS)等特色工艺突破,先进存储技术升级,碳化硅、氮化镓等宽禁带半导体发展。
|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2020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2020年
|
国务院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在先进存储、先进计算、先进制造、高端封装测试、关键装备材料、新一代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结合行业特点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建设。
|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2019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关于集成电力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18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8年1月1日
|
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简称“五免五减半”。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
2017年
|
科技部
|
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应用。
|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
201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坚持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探索目标相结合,加强对关系全局的科学问题研究部署,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品产业创新的整体水平,支撑产业变革和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一批支撑高水平创新的基础设施和平台。适应大科学时代创新活动的特点,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突出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国家实验室。加快建设大型共用实验装置、数据资源、生物资源、知识和专利信息服务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研发高端科研仪器设备,提高科研装备自给水平。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
|
2016年
|
全国人大
|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明显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大力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建设。
|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
2016年
|
国务院
|
按照聚焦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的要求,加快实施已部署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专项成果应用及产业化,提升专项实施成效,确保实现专项目标。持续攻克集成电路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
|
半导体设备行业监管机构及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图]
半导体
2021-07-20 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