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社会医疗保险成为医疗服务最大的购买方,是否纳入医保支付体系将直接决定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目前大部分私人诊所没有纳入医保支付体系,原因主要有:一是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大,需优先保障医疗服务市场的主体(公立医院),无法顾及规模较小、服务能力较弱的私人诊所;二是目前医保经办机构监管能力有限,如果大量纳入私人诊所,将无力保障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私人诊所大部分属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容易导致趋利行为。然而,在其他国家的实践中,普遍将私人诊所纳入医保支付体系,社会医疗保险通过购买政策,代表纳税人购买符合质量标准的诊所服务,淡化诊所的所有制属性;通过适宜的支付方式,使居民可以“用脚投票”,从而推动医疗系统的内部竞争。因此,为进一步发挥私人诊所的作用,势必要重新构建以服务质量为最重要考量的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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