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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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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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具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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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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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疫期间紧急启动“数字生活新服务”一期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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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新业态人才培训,重点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和数字化营销等领域加强线上培训,助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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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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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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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4日,广州发布《广州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率先提出打造“直播电商之都”,并提出“个十百千万”计划,包括培育100家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培训10000名带货达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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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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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川货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行动计划(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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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7日,四川省商务厅日前印发《品质川货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按照《计划》,四川将在2022年实现直播带货销售额100亿元,带动产值1000亿元。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直播行业发展计划。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直播行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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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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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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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正式印发《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方案明确,到2022年末,将上海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领先的在线新经济发展高地。方案鼓励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电商等智能营销新业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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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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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快发展直播带货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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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0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了《重庆市加快发展直播带货行动计划》,提出要积极发展直摇电商,大力实施电商直山带货“2111”工程;到2022年,全市打造20个以上产地直播基地,至少发展100家具有影响力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孵化1000个网红品牌,培育10000名直播带货达人,力争实现直播电商年交易额突破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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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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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电商经济,打造直播经济总部基地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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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3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下发《大力发展电商经济,打造直播经济总部基地的实施方案》文件,旨在抢抓电商直播发展机遇,全力打造直播经济总部基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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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泽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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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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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8日,菏泽发布《菏泽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构建10个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扶持5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MCN公司、孵化100个网红品牌、培育一批网红带货达人,将菏泽市打造成为长江以北知名的直播电商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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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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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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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青岛发布《青岛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进实施直播电商工程“五个一”工程。即:构建一批直扬电商产业集聚区、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头部直播机构、培育10家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100个网红品牌、培训1000名带货达人,将青岛打造成中国北方直播电商领先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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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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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促进新消费引领品质新生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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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北京市促进新消费引领品质新生活行动方案》培育壮大“互联网+”消费新模式:搭建对接平台,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商、新媒体等合作,推广社交营销、直播卖货等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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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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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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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布《义乌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十百千万”工程,即3年内建成10个直插电商产业带、培育10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直播机构、打造1000个网红品牌、培养10000名带货达人,成为全国知名的网红产品营销中心、网红达人“双创”中心、网红直播供应链主体集聚中心,力争2022年直播电商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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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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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媒体电商直播示范城市网红人才成长计划(2020-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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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玫府办公室印发的《李上0021商直播示范城市网红人才成长计划(2020-2021年)》提出,启动实施人才“2110”工程(200名高级直播人才、10000名直播专业人才、10万名就业),两年内安排1000万元用于专业与高级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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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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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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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日,杭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杭州落地且为国内全网销售Top100的主插,按年销售额(含一定比例杭产品)可获相应奖励,5亿元以上或将获超200万元奖励。此外,获认定的直播电商人才在杭州落户、购房、补贴等方面都将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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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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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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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出台了《厦门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从平台、主体、资金、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着手,大力培育直播电商新经济。近年来,随着短视频与直播平台的迅猛发展,直播+电商成为链接人、货、场的新模式,增加了消费体验,颠覆了传统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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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电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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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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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摇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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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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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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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要求,我部组织开发了互联网营销师等21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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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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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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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规范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服务载体、物流支付、监测分析、人才培养等标准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产业园区的服务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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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编:CY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