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政策 | 相关内容 |
2021年3月 |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 大力研发食品、保健食品、新型药品等产品,建设国内外知名的北药基地,加快培育人参千亿级产业。 |
2020年12月 | 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挥我省农产品竞争优势,持续打造吉林大米、吉林玉米、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黑木耳以及吉林杂粮杂豆等“吉字号”农产品品牌。 |
2020年8月 | 关于印发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探索“区中园”模式,谋划建设中日产业园、中韩产业园、海峡两岸产业园等;依托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在人参市场开发、品牌建设、技术引进、转化利用等领域开展对韩合作,建设人参精深加工、人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人参电子交易平台。 |
2019年7月 | 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 鼓励贫困地区在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人参、鹿茸、吉林大米等特色优势农产品。 |
2019年1月 | 关于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推进人参标准化生产。要在现有人参生产标准化基础上,按照人参生产对自然环境、土壤、水、热、光、气等条件要求,制定和完善科学的人参生产标准体系,严格控制在不符合人参生产标准要求的区域种植人参;在适宜区,按照人参种植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科学确定种植规模,保持人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势地位。每年要充分利用人工林采伐迹地下达200公顷以内的参业用地指标,重点用于人参种质资源保护和传统人参品种及种植模式的保护。加快推进药用人参与食用人参种植模式分离,鼓励实施药用人参倒栽种植、5-6年生作货。 |
2019年1月 | 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的指导意见 | 落实农业功能区和生产布局制度,东部山区探索林下种养殖等立体生态模式,建设人参、食用菌等标准化种植基地和延边黄牛等特色养殖基地,打造山区生态特色食品生产核心区。 |
2018年12月 | 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 | 人参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开展优良品种选育、物质基础与作用机制、产品质量标准与控制、治疗重大疾病作用靶点、连作障碍机理等领域的重大科学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研究。 |
资料来源:吉林省政府、智研咨询整理
本文采编:CY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