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名称 | 相关内容 |
2008年 |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 首次对少儿阅览空间面积的量化表述,规定应根据服务人口的数量来确定阅览空间面积的大小 |
2010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 | 提出要在政策、经费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快速发展 |
2011年 |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 确立了儿童优先的服务原则。在此原则的指导下,《纲要》指出要不断完善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体系,增加社区图书馆和农村流动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读书角,有条件的县(市、区)建儿童图书馆。 |
2015年 |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将儿童与农民工群体、农村留守妇女、老人一起作为具有时代特点的特殊群体,要求公共图书馆创造出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与方式,并将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作为公共图书馆在“十三五”时期的任务部署,凝练成相关项目并加以落实。 |
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 未成年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特殊人群被提及,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 |
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 第三十四条指出:“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 |
本文采编:CY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