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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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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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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主席令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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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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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2、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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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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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客
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
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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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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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考试,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客货运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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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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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2]7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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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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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训学时、教学内容、考试内容有较大变化,对2013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的学员提出更高要求,督促驾驶培训机构按照《大纲》要求,增加教学内容,驾照考试难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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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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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2015〕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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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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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主要任务集中在培训方式、培训管理、考试供给能力、考试组织方式、监督问责、服务水平等六个方面,涉及驾驶培训行业管理体系、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预计于2016年上半年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于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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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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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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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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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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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编:CY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