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颁发部门 | 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 |
2016.02 | 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 | 《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 | 破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各种障碍,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决定在河北、辽宁、河南、云南等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 |
2016年底 | 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 | 《关于扩大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范围的通知》 | 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扩大到湖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017.09 | 质检总局及国标委 |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代替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皮卡被定义为多用途货车。因此,自2018年1月1日起,皮卡车型不再同普通货车一样受管理,而车身喷字、贴反光条的约束也将被取消。 |
2018.12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
2019.01 | 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 |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 | 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6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
2019.06 |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 |
2020.03 |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 稳住汽车消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臵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
2020.04 | 商务部 | 《商务部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取消皮卡进城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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