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国家发改委在2021年10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2022年3月由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关于成立工作专班推动煤炭增产增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主要产煤省区和中央企业全力挖潜扩能增供,年内再释放产能3亿吨以上,其中1.5亿吨来自新投产煤矿,另外1.5亿吨增量则通过产能核增、停产煤矿复产等方式实现。在全球气候变暖、国家生态环境恶化,全国加快发展新能源发电的形势下,为继续推动全国火电行业供给收益稳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更加协调、火电行业市场管理规范优化,同时提高火力发电的竞争力,2021-2022年中国火电行业国家部委相关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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